簡述吊車的制動裝置的調整方式
在日常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工作中,經常接觸到吊車的制動裝置,制動裝置的配置是否符合實際關系到設備的使用壽命和使用安全。因此,有需要對制動裝置的配置進行探討。
為了緩和制動器的磨損,減輕因制動過猛產生的沖擊和振動,建議
吊車支持制動和控制制動并用。控制制動一般為電力制動,如反接制動、能耗制動和渦流制動等。
電力制動只用于消耗動能,使機構安全減速。在與電力制動并用時,支持制動器的很低安全系數應單獨符合原有的規定。也可以采用二次制動減少磨損和沖擊,1次制動用于消耗動能,使機械安全減速并停止,二次制動保障支持制動的安全,如用于防風制動。
對于吊鉤吊車,當起升機構工作類別等于或高于M4且額定起升速度等于或高于5m/min時,應采用電氣制動方法,保障在(0.2—1.0)倍額定起重量范圍內的載荷下降時,制動前的電機轉速降至同步轉速的1,3以下。常規標準制動器的工作環境中不得有易燃、易爆、及腐蝕性氣體,如環境狀況過了有關規定,應選用防爆型制動器。